李宗白
中共湘鄂贛省委書記,紅十二軍政委。
湖南省平江縣人,1902年生于平江縣虹橋一個農民家庭。高小畢業后入天岳書院學習。1924年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。192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。1926年北伐軍進入平江,他組織天岳區工農群眾協助國民革命軍攻克天岳關。1927年任中共平江縣委組織部長,在虹橋、南江一帶組織農民武裝。大革命失敗后,參加湘贛邊界秋收起義,后留在當地堅持斗爭。1928年7月平江起義爆發后,他帶領游擊隊,搜查漏網的反動豪紳,追捕出賣縣委負責人羅納川的叛徒高岑南,籌建平江縣工農兵蘇維埃政府。在9月17日召開的平(江)、瀏(陽)、修(水)、銅(鼓)、武(寧)五縣中共負責人和紅五軍黨委聯席會議上,當選為湘鄂贛邊境特委常委兼組織部長,此后全力投入邊區黨組織的恢復和發展工作。1930年6月,任湘鄂贛邊境特委書記,主持召開邊境黨的第一次代表大會,通過了政治、組織、宣傳、軍事、農村斗爭與蘇維埃問題,職工運動、婦女運動、共青團組織、反帝斗爭、互濟運動等決議。還全力組織邊境總暴動,動員了平(江)瀏(陽)修(水)銅(鼓)等縣的游擊隊、運輸隊等20多萬人,竭力配合彭德懷率領的紅三軍團,于7月27日勝利攻克長沙城,7月30日湖南省蘇維埃政府成立,擔任省政府委員。
1931年7月,任中共湘鄂贛省委書記,努力發展和壯大黨的組織,到1931年底,已在邊區20多個縣、區建立了黨的縣委、區委,還在湖南的長沙及江西的德安、上高等地也建立了黨的組織,邊境黨員約4萬人左右。1931年9月,建立湘鄂贛省蘇維埃政府,他兼任執委和市政部長,大力發展革命武裝,由建立省委時的2500名武裝人員發展到7500多人。在粉碎國民黨反動派第三次“圍剿”后,他組織分析形勢,提出及早準備沖破敵人第四次“圍剿”的口號,主張地方紅軍在敵強我弱的形勢下以游擊戰為主要戰爭形式,分散活動,不同敵人拼消耗。他發現全省出現肅反擴大化傾向時,立即提出“根據階級地位與社會關系、工作歷史、斗爭表現以及反動罪惡輕重”三個原則進行甄別,糾正擴大化錯誤。
“左”傾冒險主義者認為,湘鄂贛省委的路線是極其嚴重的機會主義和調和主義路線。1932年成立臨時省委,他被撤銷省委書記職務,另行分配工作。在逆境中,他沒有動搖,根據黨的組織原則,檢查自己工作中的錯誤,承擔應該承擔的責任;對沖破敵人第四次“圍剿”的口號等問題,則據理力辯。會后,他和幾位同志一起,攜帶文件、報告及有關資料,到蘇區中央局反映情況,陳述意見,并向中央寫出詳細的書面報告。1933年,蘇區中央局發出文件,肯定原湘鄂贛省委的成績,指出臨時省委不應該全盤否定原省委的工作及其所發的文件、決議和指示,批評臨時省委是實行一種“小資產階級思想”的錯誤領導。
到中央蘇區后,任中共寧都中心縣委書記兼江西軍區第五軍分區政委。1933年3月任紅十二軍政委,6月任中共福建省委書記,因病未曾到職。1933年秋在于都逝世,終年31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