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寶珍
全國互濟會營救部部長,革命烈士。
又名保貞、葆珍,湖南省道州(今道縣)人,女,1902年4月出生于道州城內一戶貧民家庭。12歲進入道縣一所女子小學讀書。1918年秋考取衡陽湖南省立第三女子師范學校。五四運動時,她是三女師愛國進步學生的積極組織者、湘南學生聯合會的代表。1922年,經中共省立第三師范特支書記張秋人的介紹加入社會主義青年團,任三女師團支部委員。她帶領三女師學生揭露學校當局貪污學生校服款、伙食雜費等腐敗現象,被開除學籍。她帶著張秋人給中共湘區委員會的信,乘船到長沙,受到湘區委和毛澤東、何叔衡、楊開慧的關懷和教育,并被安排到自修大學讀書。經楊開慧介紹,她結識了安源參與領導罷工斗爭的劉少奇,并隨來長匯報工作的劉少奇去安源從事工人運動。1923年春加入中國共產黨。在安源路礦工人子弟學校第三分校任教,并兼工人俱樂部報刊委員。同年4月與劉少奇在安源結婚。
1925年5月隨劉少奇到上海中華全國總工會工作,參加五卅運動。11月陪送劉少奇回湘養病。12月26日,劉少奇遭趙恒惕軍閥政府的戒嚴司令部逮捕,她沉著、機智、勇敢地協助黨和社會各界開展營救工作。劉少奇出獄后,她隨同到廣州全國總工會工作。1926年10月,從廣州到武漢,任武漢市婦女協會的執行委員兼組織部長,組織婦女參加抗議英帝國主義暴行的斗爭,從事籌辦工讀夜校和平民夜校的工作。她是慰勞兵士募捐委員會的委員,是中國濟難會全國總會干事會的委員。1927年至1930年,她又隨劉少奇輾轉跋涉于上海、天津、沈陽、大連、撫順、哈爾濱、長沙等地。為了黨的工作,她把3個兒女都托給別人撫養,公而忘家,一心一意從事革命工作。
1932年冬,劉少奇從上海去江西中央蘇區,黨組織決定她暫留上海工作,任全國互濟會營救部部長,改名王芬芳。她以教師的公開身份作掩護,四處奔波,千方百計地營救被捕同志。1933年3月,她從事營救廖承志的活動頻繁,引起了國民黨憲警的注意,在家里遭拘捕。她堅不吐實,被惱怒的敵人押到南京憲兵司令部,判15年徒刑。1933年夏,被囚禁到南京市模范監獄,遇到被捕的錢英、帥孟奇、夏之栩等同志,她們一起組織獄中難友與敵人展開了一次又一次斗爭。一年以后,由于一女叛徒出賣,反動派獲悉她是劉少奇的妻子,決定殺害她。1934年12月的一個寒冷早晨,她用堅毅的目光告別了難友,在雨花臺壯烈犧牲,年僅32歲。
她犧牲后,劉少奇曾為她作傳。1950年,劉少奇前去杭州路過南京時,曾與隨行人員一起到雨花臺緬懷烈士,在烈士紀念碑前深情地說:“幾十年來,無數的革命先烈處死在這里,何寶珍同志便是其中的一位。”“她英勇堅決,為女黨員之杰出者。”